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有效改善小区居住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加装电梯关系整栋楼居民的切身利益,不同楼层的居民用户,意见可能存在分期。
起因:因安装电梯而产生的纠纷
2023年3月1日,新闻天天报一则消息让很多人哗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片来源于新闻天天报
情况是这样,2月28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乐山首例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侵权责任纠纷案。涉案小区修建于1999年,为单位集资建房,小区内共有13个单元楼,楼高均为6层,每层2户业主,原告程某位该小区1楼业主,被告潘某某等10户业主为同单元的2楼及以上住户。
图片来源于新闻天天报
2022年年初,潘某某等多户业主发起在本单元加装电梯的申请,12户居民中,10户同意加装电梯,由于符合加装电梯业主表决规则,加装电梯的筹备工作正常启动。在此期间,1楼住户程某一直持反对意见,并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在电梯加装工程开工前夕,程某以侵权为由,将2楼及以上10户业主告上法庭。
从最后消息来看,原被告双方针对“室内采光、产生噪音、隐私泄露、工程安全”和“侵权共有面积及补偿”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
最终,该案因相关证据需要当事人补充,还将择期宣判。
意见:谁来装?怎么装?有异议咋办?
近日,乐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了《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到“十四五”末,力争乐山主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450部以上,基本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长效机制。
意见中提出几个关键的执行办法。
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
◎必须在乐山市主城区范围
◎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
◎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
双2/3参与,双3/4同意
审查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针对电梯增设的具体实施程序,《征求意见稿》明确了6方面的内容。
●动议表决
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拟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应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业主投票表决情况;明确代理人或代理单位;电梯增设的建设费用分摊方案;电梯选型配置、维护保养方式、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
●公示公告
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在拟增设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对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协议和电梯增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社区、街道提出书面异议,在满足前述动议表决的基础上,社区居委会收到异议书后应及时组织调解,并于10日内形成调解结果;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或者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社区居委会应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调解,并于10日内形成调解结果,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如实记录调解情况。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调解结果后,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法按程序开展电梯安装下步手续办理,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法权益。
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残疾人、失能人员、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予以优先照顾,充分考虑他们的便利需求。
●资金筹措 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5万元
在资金筹措方面,《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种方式:
◎由业主充分协商后按一致认可的方式共同出资。
◎可按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增设电梯的房屋属房改房的,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可按规定程序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相关业主可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程序申请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
◎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尾声:新的办法有哪些改变?
据了解,2019年,乐山开始推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政策。去年5月,《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出台,不仅财政补贴从之前的10万元/台,上调到15万元/台,而且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也从2000年之前的老旧小区,放宽到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意见征集稿》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资金筹措的方式上,新增了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