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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4月13日发布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国都证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等问题;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存在关联交易管理失当、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合规内控管理薄弱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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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报资讯】北京证监局:暂停国都证券股票债券承销等业务,为期6个月